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有效破解区级层面受经济、地缘因素制约招引人才难的瓶颈,探索人才引进新途径,决定从区外事业单位中择优调入有经验、有能力、有潜力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我区干部人才队伍,为新时代富拉尔基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调入计划
计划择优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详见附件1)。
二、择优调入条件
(1)齐齐哈尔市域内、富拉尔基区外“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干部身份(不含聘任制干部),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教师岗择优调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年龄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0 日以后出生));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专业限制的岗位所从事岗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
(5)以下5类人员不得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审查、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②试用期未满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档案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⑤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参加择优调入的人员。
三、择优调入程序
1、组织报名
因疫情防控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11日上午8:30至8月19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统一上传至邮箱fuqurczx@163.com,上传邮箱时需要写清“姓名+报考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将在后期考察环节收集。材料上传后需与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报名是否成功,联系电话:6882097。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2年富拉尔基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一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份;
(4)干部档案信息核查确定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档案信息认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6)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7)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编办调取并加盖编办公章)一份;
(8)同意报考富拉尔基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证明材料(样表二详见附件2);
(9)《承诺书》(样表三详见附件2);
(10)以中级职称身份报考需提供职称发文文件、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报考教师岗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需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成立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到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发现择优调入人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3、择优比选
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择优比选,具体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按照择优调入需求,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择优比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考察
进入考察人员由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到拟考察人员原单位深入了解其德才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择优调入资格,并按照择优比选结果进行递补1次。
5、体检
考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与办理手续
确定择优调入人员在富拉尔基区政府网站和“富拉尔基区人才之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影响择优调入情形的,取消择优调入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择优调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组织保障
1、成立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择优调入工作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择优调入工作。
2、择优调入工作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原则开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资格审查贯穿到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发现择优调入人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3、择优调入人员到岗后,与本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事业单位人员职称岗位,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
4、本公告由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执行。
附件1:2022年富拉尔基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附件2:事业单位择优调入报名所需材料
富拉尔基区事业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