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构建克东县齐抓共管人才工作格局,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人才。坚持县委在人才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解决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问题。
(二)协调高效。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和用人主体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人才工作。
(三)改革创新。尊重市场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系统性、协调性及制度化、市场化水平。
二、领导体制
(一)领导组成。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增减。
(二)主要职能。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顶层规划、科学决策、统筹协调、政策制定、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考核评估、激励问责等。
(三)机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整合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县委编办、县工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组织管理。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本单位(系统)人才工作,办公室协调各人才成员单位总体人才工作,实行人才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报备和例会制度。
三、工作机制
(一)议事决策。全县人才发展规划、重点工程,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评选表彰、重大活动及印发的重要政策等,按县委、县政府决策程序报领导小组审定。全县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项重点工作等通过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确定,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出台涉及人才的政策规定、举办的会议活动,使用人才发展资金等按相关审批程序执行,报办公室备案,印发文件抄送办公室。决策和议定事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磋商、协调处理。会议决议形成纪要。
(二)任务分解。依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年初确定全年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由办公室梳理分解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到具有相应职能和分工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领导小组交办重点工作随时交办随时分解,列入清单。
(三)协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的工作,对应职责成员单位发挥主体作用,主动落实工作。多个部门共同承担或职能交叉、职责不够明确的工作,由领导小组以交办单形式确定牵头单位,责任部门配合落实工作。
(四)督办推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领导小组交办重点工作、领导指示批示、会议议定事项等由办公室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办公室采取季度汇总与日常调研相结合方式了解掌握成员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减少非必要汇报材料及会议。
(五)督导考核。将人才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实行考评结果独立排序;同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评议。根据台账任务及时限,对成员单位实行季度提醒、半年考核、全年排序。
(六)结果运用。将人才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考察班子、干部提拔使用及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人才工作成效突出的成员单位,在干部职级晋升上给予倾斜支持。考评结果靠后的,按县委要求约谈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抄送县委督考办。可根据人才工作考评结果实行“升降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