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引导和推动克东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充分激发在外人才服务克东发展的热情和活力,努力开创克东经济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开展“鹤城是我家”联系在外家乡人才活动重点任务》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克东县建立在外人才联络站,是由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设立,依托外地克东籍同乡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在人才聚集的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的市县建立克东县在外人才××联络站。在京津冀、江浙沪、北四省区、晋豫鲁、云贵川、两湖两广等区域内,将在外人才联络站有效组织起来,建立在外人才联合会。
第三条 县人才办根据在外人才信息采集台账,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本人自荐和他人推荐联络站站长,经过推荐人和当地部门了解站长人选基本信息,筛选出站长、副站长和秘书长,最终通过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成立克东县在外人才××联络站。
第四条 克东县在外人才联络站,受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在外人才联络站由站长、副站长、秘书长组成,切实发挥人才联络站“三招三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院引所)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1.人才工作联络站负责在外人才联络的日常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联谊活动,在当地广泛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创业创新环境和引才政策。县人才办每年年末组织召开一次在外人才联络站工作会议,听取当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同时表彰优秀人才工作联络站。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专题宣传,实时发布克东县人才需求目录及引进计划。
2.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人才联络站每季度组织一次“高层次人才企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把克东将要建设的项目及时发布到所在地企业,围绕项目建设加强与各地区高新企业的联络,将创业项目、投资意向及时反馈到我县。
3.积极开展招院引所活动,人才联络站主动对接所在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其科技创新力量,将科研成果引进我县落地转化,在外人才联络站每季度向县人才办报备一次联系成效。
4.协助克东县在当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围绕“人才回哺、振兴家乡”主旋律,广泛联系一大批非克东籍在外人才和团队,力争引进一批在外优秀人才来克东创业就业,特别是行业地位突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季度联络或协助组织克东籍在外人才见面会、智力项目洽谈会,为有意来克东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第五条 建立在外人才联络站日常管理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形式,每月召开一次所在地市的在外人才联席会议,共同探讨、研究为家乡发展做贡献的相关事宜。
2.联系服务制度。由县人才办协同经合局,每月召开一次网上视频会议,各联络站站长或副站长参加。主要对接县站双方需求,在日常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研究磋商、协调处理。
第六条 克东县在外人才联络站,享有下列待遇:
1.由克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克东县在外人才××联络站”站牌和证书(“××”为城市名称或高校名称),每个在外人才联络站县政府每年给予办公补贴5000元。
2.县财政每年在人才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 对招商引资有贡献的人才,根据引荐企业在克东投资金额给予1-5万元奖励、对驻外人才联络站贡献较大的给予2-3万元奖励。
3.由克东政府网站和“克东融媒”、“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开展克东籍在外优秀人才回归主题宣传,重点宣传回归的优秀人才和贡献较大的驻外人才联络站典型事例和重大活动,营造一定宣传声势和氛围。
第七条 成功回到克东就业创业的优秀在外人才,视实际工作成效,由县人才办和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后,可享有以下待遇:
1.引进的“在外高层次人才”,在克东创新创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并实际到账的,给予5万元奖励;1000万元以上并实际到账的,给予10万元奖励;5000万元以上并实际到账的,给予50万元奖励;1亿元以上并实际到账的,按照县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执行。
2.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克东工作,给予住(租)房补贴和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3.在外人才来克东就业创业,视情况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4.对纳入“克东籍在外人才信息库”的县级领导结对联系重点人才,按每年2000元/人的标准落实节日慰问经费。
5.在外人才为家乡义务出资兴建公益事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县委县政府授予“兢山英才”荣誉称号,并以个人名字命名,设立“兢山英才”荣誉墙。
第八条 克东县在外人才联络站的设立和日常管理由县人才办负责。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