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齐齐哈尔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齐发〔2020〕8 号)有关要求,决定对引进的“名校优生”实施导师制培养,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的
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名校优生”管理,完善培养体系,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名校优生”快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二、培养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名校优生”。
三、培养方式
以“传帮带”方式,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培养。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优秀的机关文化,让“名校优生”从基层和实践学起,传授工作技能本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四、导师资格条件
“名校优生”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导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强、实绩突出; 责任心强,善于指导和关心同志。
五、导师主要职责
导师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名校优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协助单位做好日常管理与考核等工作。导师既要对“名校优生”“压担子”,更要“搭梯子”,做“名校优生”的政治引领者、潜力发掘者、业务指导者、生活关怀者。
(一)关心成长。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采用制定学 习计划、督导学习等方式,帮助“名校优生”提高政策理论水 平,增强明辨是非能力,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强为民服务意 识,逐步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合理规划职业生涯。
(二)精心指导。导师要根据“名校优生”实际情况和岗 位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1. 明确培养方向。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指导“名校优生” 熟悉岗位工作内容,重点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方法。
2. 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交流,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 注重政治培养。将导师和“名校优生”编进同一个党小组,加强“名校优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锻炼。
4. 突出实践锻炼。从实践学起,帮助“名校优生”快速熟悉工作环境,掌握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帮助其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
(三)总结评价。导师要定期对“名校优生”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建立“名校优生”成长档案,全程跟踪记录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做好纪实,作为“名校优生” 转正定级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因导师岗位调整、工作调动等原因影响指导工作正常进行的,应及时重新选定新导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落 实“名校优生”导师制培养计划,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名校优 生”导师制培养全覆盖。
(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 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培养机制。